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参评高校培训的通知》(教评中心函〔2023〕59号)精神,定于5月6日开展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专题培训,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3年5月6日(星期六)9:00-17:00。
二、会议地点
西校区:行政楼二楼223会议室;
东校区:行政楼B楼217会议室。
三、参会范围
(一)校领导班子成员;
(二)各二级学院院长或副院长;
(三)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党委宣传部、党委学工部、发展规划处(产教融合中心)、教务处、财务处(审计处)、资产管理处、团委、图书馆、网络管理中心、后勤服务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及合格评估具体工作人员;
(四)评建办全体工作人员。
四、会议内容

五、会议要求
(一)参会人员需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完成签到,会议期间保持会场良好秩序。
(二)如有特殊原因无法参加会议的,请向学校主要领导请假并提前向评建办报备,同时安排其他班子成员参会。
新疆科技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