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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校级课程思政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23    作者:     来源:     点击:

院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深入实施《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作用,加快构建“三全育人”大格局,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启动我校2021年课程思政专项项目立项工作,以立项项目形式,资助建设一批课程思政项目,纳入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进行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紧紧围绕“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挖掘专业课程、各教学环节育人功能,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形成各类课程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专业教育和思政教育有机融合的协同育人格局,实现价值塑造、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的有机统一,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立项宗旨

本次课程思政专项研究旨在鼓励我校广大教师进一步深刻认识课程思政建设的重大意义,把握课程思政的精髓要义,结合专业课程和思想政治理论课实际,紧扣教材、教师、教学三大关键要素,从教学团队、教学组织、课程内容、教学方法、实践教学、教学展示等环节进行教学改革和研究,深入挖掘各门课程蕴含的思想教育资源,将思政元素有效融入课堂教学各环节和全过程,稳步推进我校课程思政建设提质增效。

三、选题要求

本次立项项目在选题时自行拟定研究课题,要注意从微观入眼,切实可行,具有可操作性,避免空泛、不着边际,要注重研究成果的推广价值和借鉴作用。

四、项目计划

2021年度校级课程思政专项项目根据项目评审情况,确立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分别予以资助。

五、申报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是我校在职教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具有一定的教学实践积累或教学研究与改革经验。

(二)项目负责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课题的实施;课题负责人限报1项可参研1项,其他人员最多参研2项。

(三)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含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积极吸纳专业课程教学的教师参与课题研究,鼓励跨系、跨专业组建团队协同研究。

(四)承担校级课程思政专项项目未结题的主持人不能作为主持人申报此类项目。

(五)各二级学院以教研室为单位组织积极申报,每个教研室至少申报1项。

六、管理办法

(一)结题要求

1.在撰写结题报告的基础上,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至少发表相关论文1篇。

2.结题时必须提交相关研究成果,要具备含金量和实效性。学院将严格依据任务书确定的目标、指标和验收工作标准进行验收,原则上同级别课题验收标准相当。

3.上述各项均应为项目负责人获得且与本项目直接相关的成果,以教务处、科研处认定为准。

(二)所有立项课题均实行主持人负责制

1.课题的研究、管理工作都由主持人负责,主持人所在单位应加强对立项课题研究工作的指导和经费开支的监督,帮助主持人制定好研究实施计划,并提供研究所需的条件。

2.研究过程中,研究计划、主要研究人员需要进行重大调整变化时,必须由主持人提出报告,所在单位签署意见,报学校批准。原则上,每个项目申请变更次数不得超过2次。

3.项目主要研究人员调离原单位的,主持人及其所在单位要采取措施保证课题研究工作的继续进行,并及时上报宣传部和教务处。

(三)研究周期

立项课题的周期为一年,从2021年11月底开始至2022年11月底截止。无特殊情况,不得延期结题。宣传部、教务处将于2022年6月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必要时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实地检查和召开经验交流会。

(四)学校资助课题的经费采取分期拨付的形式

各项目建设经费分2期拨付。首期拨付部分经费,中期检查后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再拨付、追加经费或停止资助。对成果突出的项目,学校将在经费方面给予经费追加。

(五)工作要求

课程思政专项立项项目须填写《新疆科技学院课程思政专项项目申请书》,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于12月1日前将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及电子版)报送到教务处。


附件:新疆科技学院课程思政专项项目申请书



教务处

2021年11月23日